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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01-07 15:57 信息来源:三门县纪委县监委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日前,三门县纪委县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三门县教育局安全和体卫艺科原主要负责人蒋际军、计划财务科原工作人员张勤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旅游等问题。2019年4月26日至28日,经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张勤携家属和蒋际军等人一同前往重庆参加会展,期间发生交通、住宿、餐饮及部分娱乐费用共计8700元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返程后,张勤和蒋际军均未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另查明,蒋际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蒋际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两人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予以收缴。

  2.浦坝港镇上道头村原党支部书记罗春有违规发放补贴和醉驾问题。2019年1月,罗春有作为时任党支部书记,违规同意以协助修族谱名义向5名村两委干部发放2018年误工补贴,共计1.5万元。另查明,罗春有还存在醉驾问题。2021年10月,罗春有被开除党籍,违规发放的补贴退回该村集体账户。

(三门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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