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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2-01-27 11:58 信息来源:仙居县纪委县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仙居县纪委县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仙居县田市镇初级中学校长应志坚、总务主任张锦华等人违规接待问题。 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期间,仙居县田市初级中学总务主任张锦华经校长应志坚同意后,通过虚开临时工劳务工资的形式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学校的招待费用,共计套现2118元。2021年12月,应志坚、张锦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责令退赔。

  2.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吴理新、陈世志、王焕进等人违规收送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仙居县官路镇村民王某某因非法建造庭院别墅一事,分别向时任官路国土资源所所长吴理新、工作人员王焕进、时任南峰国土资源分局分局长陈世志赠送香烟和酒等财物,其中吴理新收受烟酒等共计价值8000元,王焕进收受烟酒等共计价值9500元,陈世志收受香烟等共计价值12000元。2021年12月,吴理新、王焕进、陈世志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仙居县淡竹原始森林旅游有限公司副经理徐智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11月16日,徐智(非中共党员)违反公车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驾驶仙居县淡竹原始森林旅游有限公司公车到临海接其母亲回仙居。2021年6月,徐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仙居县安洲街道下垟陈村老人协会会长童金弟违规领取工资报酬问题。2014年至2020年,童金弟担任下垟陈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期间,在享有财政部门统一安排发放的主职干部报酬的同时,又在村里违规领取工资报酬共计43072元。2021年12月,童金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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