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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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深入纠治“四风”,台州市黄岩区纪委区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黄岩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文斌违规收受礼品、发放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陈文斌违规收受工程项目施工方负责人魏某某、叶某某所送的白酒、香烟等礼品,共计价值人民币6980元。2017年春节前,陈文斌利用分管工程建设的职务便利,虚构工程项目,套取工程款15.8万元用于发放补贴,其中陈文斌领取1万元。此外,陈文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18日,陈文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同年2月24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黄岩区头陀镇原山前河村党支部书记潘金林等4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2月,潘金林和村委会主任陈建以及村党支部委员潘慈云、陈荷林等人以建设森林村庄购买桂花苗木、吊机费用等名义伪造虚假票据,领取村集体资金6340元,后将该笔资金用于吃喝。2021年9月24日,上述4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回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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